第186章 他乡遇酸雨-《重回80当大佬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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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表哥,你对‘伪证罪’和‘妨害司法公正’熟么?”

    “什么?我知道你是专攻国际商法的,但刑法你总学过的吧?我不管,你自己不行就找个可靠的刑法学牛人,甚至找教授也行。钱我会私下给的,你别问干什么。

    我就是要一切能有助于证明‘只要说谎所要掩饰的目的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披露的内容、那么说这个谎就不算伪证’的判例、组合、推演!”

    “这样可以搞定了吧?OK,给你两天。什么?太急?我加钱啊!实在不行你找个教授,把他下面的廉价研究生劳动力都动起来,查快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没办法,你这个环节好了之后,我还要移植呢,只能这么赶。说好了,一共八千美元。”

    顾骜挂断给表哥陆光复的电话,一个难点已然攻克。陆光复表示一定完成,两天之内会亲自驱车把顾骜要的东西送到华生顿来。

    在1981年,八千美元够雇哥伦比亚大学一个还凑合的法学教授团队好几天了。刑事类顶级的律师,贵也贵不到多逆天,终究不如商法类贵。顶级教授打表两三百美金一个小时,顶天了。

    至于研究生助手都是打包算钱的,也就是承包制。

    不过,后面的移植环节就绝对不能交给外人去做了。

    一来是常青藤各法学院的师生,不太接触国际法——他们主攻国际商法的强人是很多的,因为这个来钱,但那属于“国际私法”。至于怎么跟外国签条约、让美国加入某些国际组织,这属于“国际公法”。

    而研究公法最擅长的,其实还是外交和国际关系专业,因为他们才是专职跟谈条约、应对议会打交道的。

    其次,不仅是能力的问题,更有保密的问题。

    顾骜不能让外人知道,他拿“如何利用谎言性质给伪证罪脱罪”的材料,是想往哪个方向移植。

    这事儿如果给他静下心来,静静钻研一两个月,估计也是可以搞定的,但现在显然没时间了。

    他在别墅的花园里来回踱步了十几圈,终于下定决心,只能抹下面子去麻烦一个老朋友了。

    当晚顾骜搞材料写提纲到很晚。第二天一大早,他先去学校里先晃悠了一圈,跟同学们交流了一下进度、互相谈了点心得,再大致给基辛格教授汇报了自己的思路。(只挑暂时适合说的说)

    大约上午9点多,顾骜估计大使馆已经开始办公了,就离开学校,确认没有人跟着自己,开车往北两公里,停到了哥伦比亚特区大学里。

    然后在车里换了一身衣服,把风衣领子竖起来,下车走路去使馆。

    诸位看官可千万别把“哥伦比亚特区大学”跟“哥伦比亚大学”搞混。后者是常青藤八盟校之一的顶级私立大学,在纽约。而前者就因为多了个“特区”,或者说“DC”的“D”,就只是一个华生顿本地的辣鸡公立大学,孱弱到只有四个专业。

    不过这座“哥伦比亚特区大学”的地理位置倒是不错,正好扎在使馆区旁边。

    顾骜仅仅徒步走了两三百米,绕过李家坡、以色列、约旦和巴基斯坦的使馆后,就到了中国的使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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