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44 章-《我在地球撒野的日子[娱乐圈]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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镯子对她来说只是白菜价,但是对胥乔肯定不是白菜价,他明明是住筒子楼的小马仔,哪来的钱送她这么贵的礼物?
金鲤真拿着镯子给胥乔打了电话,一接通,她就满腹狐疑地问:“买手镯的钱哪儿来的?”
胥乔带笑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过来:“不是赃款,你放心戴吧。”
“谁问你是不是赃款了……”金鲤真嘀咕:“你不会把你的全部家当都拿出来给我买镯子了吧?”
“还不至于。”胥乔说:“但你要是喜欢,也可以都拿出来给你买镯子。”
“你有钱送我礼物,怎么不换好点的地方住?”金鲤真忍不住问。
胥乔说:“以前没有人来我家,住什么地方都一样。”他轻轻笑了:“以后不一样了,我会努力工作,你喜欢什么地方,我就住什么地方。”
金鲤真的心脏突然跳了一下。
“咳,朕知道了,挂了。”金鲤真不等胥乔回话,果断挂上了电话。
……有毒。
这颗人类心脏有毒,海胆也有毒。
还不扎鱼的海胆呢?尽睁着眼睛说瞎话!他已经扎了好多次了!
……话说回来,他怎么知道她在心里叫他海胆?读心术?
那他知道她还叫他娇花吗?
老旧的筒子楼里,胥乔躺在床上,扬着嘴角看着已经结束通话的手机。
仅仅看着已经回到主界面的手机,他的心里也又甜又满。那些阴暗潮湿的情绪这一刻好像都不见了,他打开手机相册,翻到中午吃饭时偷偷拍下的照片,灵魂像甜甜的棉花糖,越升越高。
照片里的她正握着叉子,一口咬在芒果肠粉上,右边脸颊鼓鼓的,像一只让人忍不住想去戳戳的圆滚滚小仓鼠。
喜欢。
喜欢她清澈又坦然的眼睛,喜欢她饱满而性感的嘴唇,喜欢她可以冷酷也可以甜蜜的声音,喜欢她灿烂夺目的笑容,喜欢她不被任何人束缚,强大又无畏的灵魂。
非常非常喜欢。
只是在心中描绘她的名字,他的心就像早春的草莓,又甜,又酸,又涩。
从他有记忆开始,他就没有见过光,不知道太阳的温暖,即使身在盛夏,心脏也像浸在冰冷的寒潭水里。他活在漆黑的世界,踉踉跄跄地跑在不知通往何处的黑暗中,他的身后,追着无数怪兽,每一个都想将他生吞活剥,这一切在九年前的那个春天里结束里,黑发的小女孩笑着割开哈里斯的脖子,滚烫的鲜血溅在他的脸上。
血可以擦掉,她的笑容却如烙铁印记一般留在了他的心上。
她割开了哈里斯的脖子,也割开了他漆黑的天空。
他见到了光,也见到了太阳。光是她,太阳也是她。
“傻瓜!笨蛋!臭海胆!你真是气死我了!”
倾盆大雨中,她丢掉了伞,和他共同承担着暴雨的冲刷。
她气急败坏地怒骂,在暴雨中孩子气地跺脚。
他把从眼眶中滑落的东西假装成雨水,对她尽力微笑。
“我不会气你。”
“我舍不得。”
他所有的一切都愿意献给她。
心脏给她,命也给她,一生所有的爱和柔软都给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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