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尘埃落定-《国姓窃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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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人都不穿甲胄,兵器也是另外偷藏进城的。让朝廷大军负责排查这些刺客,属实有些为难。所谓术业有专攻,出了这种事儿,应该是王府护卫和地方典史、衙役捕快的罪责。
如果是发现了流贼渗透后、一刀一枪正面搏杀打不过流贼死士,导致城池陷落,那才是守军将士和督师督抚之责。”
崇祯原本其实也不太想严惩杨嗣昌,因为他已经通篇细读过了沈树人的奏请,看明白其中“张献忠谋害藩王,就是想陷害督抚、利用大明律法的空子让朝廷自毁长城”。
既然如此,崇祯也不傻,不能中了张献忠的计。
因此,只要皇帝不丢脸,有台阶下,就可以不杀杨嗣昌,最多只是训诫降职、降低待遇、罚俸,但是依然管原来的事儿。
待遇可以降,权力不能随便变,不能破坏剿贼大业。就像诸葛亮街亭兵败、贬官三级,虽然挂右将军的头衔,管的还是原来的事儿。
崇祯对沈迅试探再三,见对方言辞恳切,有了台阶,这事儿也就暂时揭过。
然后他又召见了如今还只是兵部侍郎的陈新甲,也问了一番,陈新甲的意见也差不多,崇祯就决定等几天、风头过了再慢慢下论断。
(注:历史上陈新甲这时候已经是兵部尚书了,杨嗣昌都死了小半年了。但因为蝴蝶效应,设定陈新甲现在还是侍郎,要过一阵子才正式升尚书。)
……
然而,崇祯没想到的是,大明朝到了这节骨眼上,党同伐异互相攻讦的破事儿永远不会少。
杨嗣昌走之前,把兵科的给事中都安排成自己人,但他不可能把六科的给事中,以及全部的科道言官,都安排成自己人。
杨嗣昌一派跟东林之间也有不少恩怨纠葛,所以很快就有一些不负责兵事的言官,也开始抨击杨嗣昌,外加不服“襄王贵王之死是刺杀”的定性。
也反对朝廷明确解释相关律令、明确“失地陷藩”的时间尺度。觉得“暂时被刺客渗透扰乱某座城池数日、就被朝廷大军赶回平贼”的情况,也该继续算“失地”。
“失地”怎么可以因为是被偷袭、是临时不差,时间短,就不算失地呢?一天都不行!
东林“众正”从来都是丝毫不允许有道德瑕疵的,原则问题哪能给个宽限期?
上书抨击得最狠的,是两名给事中方士亮、马嘉植——说来也巧,这俩人正好是历史上一年后弹劾弄死陈新甲的。
不过仔细想想也正常,陈新甲算是杨嗣昌的余党,那些历史上跟陈新甲不死不休的东林众正,自然也会是此刻最想给杨嗣昌上眼药的。
方士亮、马嘉植拼命拱火浇油,渲染“现在外面士林清议都在耻笑陛下执法不严,不能驾驭地方督抚,任由地方上随意降低守土标准、有辱我大明刚正誓死不退的威严”云云。
崇祯被闹得很没面子,不免又生出了杀杨嗣昌的心思。
如此局面,想帮杨嗣昌斡旋的沈迅也没了办法,他毕竟只是一个给事中,不可能跟其他一群给事中对喷,那也不是他的职责,如果表现太积极还会被怀疑——
言官的存在,价值就是查漏补缺,弹劾事务官,哪有言官主要火力是用来喷别的言官的?你是什么居心?
所以,只有受恩于杨嗣昌的兵部侍郎陈新甲,可以勉为其难在那儿苦苦支撑,却独力难支。
……
事情又过了三四天,总算出现了一些转机,主要是左子雄终于押解着艾能奇到了京城。
之前送信的是六百里加急,而押送囚犯不可能跑这么快。哪怕有骑兵快马兼程护送,比送信使者慢上一倍多时间也是正常的。
左子雄抵达京城这天,已经是七月底了。而战俘和流贼囚犯的事儿,当然归兵部管,所以左子雄就把人直接送去了陈新甲那儿。
陈新甲很郑重地亲自接见了如今才刚升参将的左子雄,显然是想从前方挖掘一些对杨阁老有利的素材。
他看了沈树人让左子雄随身携带的信件、以及听了左子雄自己的一些补充陈述后,才稍稍有些喜色,连忙确认道:
“哦?沈兵备在襄阳平息刺客时,还缴获了被刺客劫走的一部分襄王府、贵王府、及其他被害豪绅的家财?还一并押运了一部分到京城来?”
左子雄诚恳答道:“确如尚书所言,当时城中被杀藩王、豪门、富户逾数百,不过凡是没有阖门而丧、全族被灭的,沈兵备都找到了苦主,把被劫家财归还了苦主。
只有那些阖门灭绝的,没有苦主可以发还,才送来京城,理当上缴国库——不过,也不是全部,相当一部分粗重财物,主要是粮食、绸缎、布匹、器物。张逆麾下义子、贼将在破府后,就选择了直接发散给襄阳城内百姓,以收拢人心、招募新兵。
沈兵备怕强行把流贼发给百姓邀买人心的财物征收回来,会导致民心愈发向贼,也就默认了这一部分。具体该如何向朝廷澄清,就看陈侍郎定夺了。”
陈新甲点点头,知道这笔银子还可以操作,还可以想办法帮杨嗣昌在京城稍微疏通一下。另外,他也知道沈树人肯定自己也留下了很多,不会那么好心都送来的。
仓促间也不可能把百万两级别的家产送到京城,半路上早就被人见财起意、甚至会诱惑押运军队自己见财起意就反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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